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邱奕霏 | ||
项目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塔城市文化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注册后查看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长春南路***号天康企业大厦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SZG****-***-2(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原中标人:北京博易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因本项目按照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现本项目做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6注册后查看1。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1.1M